說明;
1. 依據教育部公告主管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學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及本校110.08.17向學生收取代收代付費審核會議通過收費,
2. 家戶總年所得148萬元以下者, 免納學費6240元, 超過148萬元者或不同意財產查調者,需(補)繳交學費6240元。
3. 註冊費 收費明細若有疑義者, 請於2月25日前向總務處出納組表示意見, 未表示意見者, 則視為同意上開所有收費。
@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年級註冊費明細暨收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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