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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工作職掌

健康中心工作職掌

 

1.健康問題護理評估、預防保健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指示下行之)。

2.執行健康中心業務,並進行健康中心衛生保健器材及醫療藥品之管理。

3.健康管理相關計畫之擬訂、健康檢查作業事宜,包含健康篩檢、體格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及其健康資料紀錄整理統計、呈報等事宜。

4.辦理緊急傷病救護、預防宣導及其急救教育訓練之教學、諮詢、聯繫與監測事宜。

5.配合辦理傳染病防疫及監控,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

6.特殊疾病學生之個案管理與照顧。

7.聯絡衛生醫療院所、家長及地方人士,推展健康促進工作。

8.教職員工健康促進之推展或活動。

9.其他健康促進議題之推展、教學與活動。

10.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工作。

11.其他學校衛生相關事項。

依據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學校衛生工作指引(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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