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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班級電腦管理實施要點

97.02.05行政會報訂定

                                                            99.08.31行政會報修正

一、為推動本校網路資訊教育的健全發展,提供教師運用資訊融入教學、學生學習電腦技能及合理使用網路學習資源,導正學生正確使用班級電腦及網路倫理,特定此辦法。

二、班級電腦合理使用的許可行為如下:

  1. 資訊融入教學活動。
  2. 有關升學、課程學習、學術新知、圖書資源及資料庫等資料查找。
  3. 資訊股長收取學校發出的電子信或MSN(限於公務使用)

三、班級電腦禁止使用的行為如下:

1.        瀏覽不良網站(如色情、賭博、暴力等網站)與播放此類不良影片。

2.        玩與課業無關之電腦遊戲或線上遊戲和上網聊天

3.        傳輸不實言論攻擊、毀謗他人。

4.        下載未經授權之資料、檔案。

5.        攻擊學校主機或他人主機的駭客行為。

違反上列規定的個人,依校規處置,設備如因此毀損,應負賠償責任;行為嚴重涉法律刑責者,依法律規定辦理。上列情形發生,資訊股長未即時回報,資訊股長將連帶處分。

勿任意拆裝硬體、重新組合或擅自修改、變更作業環境及系統設定值。

各班級教室電腦僅提供各班級同學使用,不可外借帶出教室。

六、各班級設資訊股長負責管理維護,維持班級電腦之正常運作與連線,宣導正確的電腦使用觀念,填報電腦使用概況並登載違規記錄。期末表現優良者依校規敍獎。

七、資訊股長保管機櫃鑰匙,不得複製和借與他人;第一節下課鐘響時開啓機櫃和電腦,第八節上課鐘響時關閉電腦及上鎖;遇長假時將電源線拔除及上鎖。

八、自習課時間(含週六),高三因升學資料查詢之需可使用電腦,高一和高二皆禁止使用,違反此規定,扣班級榮譽競賽2分,個人罰勞動服務乙次。

九、午休時間禁止使用電腦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違反此規定,扣班級榮譽競賽2分,個人罰勞動服務乙次。

十、班級電腦財產管理單位為設備組,每學期初借出給班級使用,期間若遭竊遺失,即時向設備組回報,視情形轉相關單位處理。各班應注意門窗上鎖,以免電腦遺失。若班級未善盡電腦管理之責,導致電腦財產損失,班級需負賠償責任。

十一、班級電腦故障或中毒時,至設備組填寫班級電腦維修申請表,彙整後送交總務處。總務處連絡廠商維修並得視故障發生原因向班級收取電腦維修費

十二、班級電腦使用管理單位第一層為導師第二層為教官室和學務處若發生第三條所述之事,向導師舉發,並至設備組報備

十三、本要點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記:

1.      資訊股長每日10時和15時收信,再轉知他人;教師們可利用電子郵件與班上聯絡,資訊股長記得回信「收到了」,教師才能確保班上有收到,至於次要的宣導信可不用回信收到。

2.      導師負有班級電腦不當使用管理之責,若發現有不當行為,可立即制止,最高權限可以短暫管制禁止上網或短暫使用電腦。

3.      班級的電視機、擴大機和單槍投影機也由資訊股長負責,若使用上有不順或故障,馬上與設備組連絡。

4.      不得在下課和自修時間使用單槍投影機行非教學用途(教師指定觀看例外),也不得利用擴音機唱KTV等和教學無關之事

5.      教師上課時播放影片(不論是使用電腦、DVD Player、電視或單槍投影機)必需使用[公播版][教育版]否則將侵犯著作財產權可能面臨刑事和民事責任

6.      同學下課時間利用上述設備播放影片亦需遵守此原則請資訊股長嚴格要求同學不要播放出租店(例如百視達等)租來的影片或違法下載、燒錄的影片甚至是院線片未下檔經違法側錄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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