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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選用及教材編選 /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教科書選用實施要點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教科書選用實施要點

101.12.18 行政會報訂定

102.02.18校務會議通過

壹、    依據:

       教育部94.8.30部授教中(二)字第台0940510595C號令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採用教科用書應行注意事項」。

貳、    目的:

        根據學生學習需要,提高教學效果,達成教學目標,減輕家長負擔,加強服務之原則,辦理教科用書採用
        有關事宜。

參、    採用原則:

  一、    教科書應依規定採用經教育部審定之教科用書,如有未經審定或其執照已逾期限未經教育部同意延長者,
          均不得採用。特殊情形之教科用書採用,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定。

  二、    列入書單之教科用書應以本部訂頒課程標準或綱要之教學科目為限(含選修科目,不含班會及團體活動)每
          科目至多採用一種。

  三、    採用有連續性之教科用書,於同一學年內,以不更換為原則。

  四、    參考書、工具書、習字帖、作業簿、評量卷等均不得列入書單,亦不得於註冊時列入檢查項目。

肆、    實施方式:

  一、     各科教學研究會依照本校教科書選用程序(詳如附件「國立新化高級中學教科書選用程序」)遴選次學
           期擬採用之教科用書。

  二、     學生於註冊時備有同版本教科書,經於規定期限內驗明後准予免購。

  三、     教務處設備組彙整各科會議紀錄呈請 校長核定後,委由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購書、發書事宜。

  四、     各科教學研究會選用教科書之過程應作成「會議資料書面紀錄」,並交教務處設備組保存五年以利視
           導查核。

  伍、     本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提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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