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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簡介

組織簡介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學生畢業班級聯合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定名
本會全名訂為(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學生畢業班級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
成立宗旨
  • 培養同學民主,自治精神。
  • 發揚優秀校風。
  • 促進校內團結和諧。
  • 反映學生意見服務全校同學,增進師生情誼。
任務
  • 籌辦畢業典禮。
  • 籌辦畢業照、畢業紀念冊之設計與製作。
  • 保障畢業生權益、增進畢業生福利。
  • 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相關活動。
第二章 會員
  • 凡本校應屆畢業生均為本會會員。
  • 會員有繳納會費之義務。
  • 會員代表由各應屆畢業班推舉,任期一學年,若代表不克行使職權時,應立即補選之。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畢聯執行委員會
  • 各應屆班級均需推選一位同學擔任該班會員代表,並成為本會執行委員。
  • 於各應屆會員中,若有意願欲進入者可提出申請,並經導師同意後,經本會幹部認可 後得以進入。
畢聯會會長
  • 本會設會長一人,經執行委員推選投票,而第一高票者任之,任期至畢業為止。其他各組幹部經會長及副會長提名,委員會同意後而任命之。
  • 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參加各項會議,對內總理本會一切事務,直接指揮監督各組工作進度。
  • 會長有推動協調會務,穩固本會組織及發揚本會精神之權利與義務。
  • 各項工作所需經費,需經會長及總務之簽證始得申請撥發。
  • 若會長因故無法繼續任職,執行委員需召開正式會議而重新任選新會長。
  • 若會長有失於其職守,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呈請,並經指導老師同意而得以罷免而改選。
  • 本會各組組長需隨時向會長稟報其組工作之進度與內部情形,以示負責。
  • 若本會組織章程如有需做更動修改,會長需召集各組之幹部召開會議決議後,再召開執行委員會議,經三分之二執行委員同意,最後學務主任及校長審核後而修訂。
畢聯會副會長
  • 經由執行委員推選投票,第二高票者當選之。
  • 協助會長處理一切會務及輔導各組作業。
  • 會長缺席無法行使職權時,得暫代其職權。
  • 執行會長或委員會議決議所賦予之任何有關任務。
文書組
  • 各類檔案、資料之編碼及保管。
  • 建立本會執行委員會各組員之基本資料。
  • 負責本會各類文書業務,如與廠商契約之草擬。
  • 會議或活動時,紀錄會議內容及活動經過。
  • 負責會議之通知、會場佈置、簽到及公假辨理之事宜。
活動組
  • 負責本會各項活動之企劃、設計、協調、接洽及執行。
  • 負責各類紀念品之訪價、比價及接洽廠商。
  • 會同文書組負責本會各項文宣及海報張貼。
  • 負責本會與各校互動往來之聯誼事宜。
總務組
  • 掌理本會所需物品、器材之、預算編列、領用、採購、核銷、登帳等事宜。
  • 掌管本會公物財產之保管、移交。
  • 編列預算案,提請會長核定,並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呈學校核准後實施。
  • 向有關單位申請活動補助費。
  • 對費用之用途核實紀錄並定期(月)公開收支帳目,接受本會幹部稽查及全校同學查詢。
  • 有關畢業生活動費之繳交金額屬重要決議,應編列適當之預算表,應經全體執行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出席成員三分之二(含)之決議方為有效,並報請學務處同意核備後,得委請學校於註冊時統一代收。
編輯組
  • 由各應屆班級推選出一名同學擔任編輯組成員。
  • 編輯組負責畢業紀念冊之設計、策劃、編輯。
  • 編輯組成員負責所屬班級紀念冊資料之收集、彙整及編輯後,送交總編輯核對編排。
  • 由總編輯將各班紀念冊資料排列成冊,呈送指導老師、訓育組、學務主任及校長核閱後送廠印製。
  • 畢業紀念冊之招標事宜,請託校方全權代為處理。
第四章 會議
本會會議分為執行委員會議與幹部會議兩種。
執行委員會議
  • 執行委員會議需固定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召集及主持,副會長於旁協助,各委員均應出席。
  • 會長得以視本會內部之情形而召開臨時會議。
幹部會議
  • 幹部會議由本會各組幹部組成。
  • 幹部會議需固定每月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及主持,副會長於旁協助。
  • 內容如下:
    1. 決定各月份工作重點及目標。
    2. 檢討各項工作績效及改進方針。
    3. 協調各組之工作計畫,推動各項工作之進程。
    4. 綜合研討及表決各項提議及事務。
  • 會議由會長視本會內部之情形而召開。
第五章 經費
  • 應屆畢業生均有繳納會費之義務。
  • 經上級主任同意、校長審核後,申請可用之經費。
  • 本會所有財務收支,應據實編列,對費用之用途核實紀錄並定期(月)公開收支帳目,接受本會幹部稽查及全校同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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