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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資料 / 2017/01/23 | TOP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主旨:函轉教育部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以院臺衛字第1050050576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檔案下載: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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