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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 / 校園相關法律Q&A / 2013/09/10 20.所有的管教行為都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嗎?

答:不一定。 
【理由】 
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2點第2項,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教師對學生上課時之不當或違規行為,原則上不宜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一般管教措施。但學生之不當或違規行為,發生於下課(包括午休)時,或有其他必要情況者,不在此限。不過,在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述管教措施時,教師不應完全剝奪學生處理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所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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